200511月號《 張老師月刊》中,世新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夏曉鵑提到:「許多女性習於將經驗停留於『感受』層次,或是過於耽溺情緒中,而無法有『條理』地表述經驗,如有些女性當志工幾十年了,覺得生活填得很滿,但卻說不出這種『滿』的意義為何。『說出』是一種自我要求,也需要旁人協助認清問題的狀態,迫使她整理自身的經驗,同時也是抽象、全面性的思考訓練。亦即,光是累積經驗是不足的,還須意識到經驗的意義。」讀到這段文字,意識到自己似乎也一直習於將經驗停留於『感受』層次,對於一個事件的敘述總是著墨於自我情緒的含糊表達,而不能具體清晰地陳述此一事件所帶來的心靈撞擊是何等光景,看來我需要在這方面多做自我要求,訓練自己將心中模糊的意念化為明晰的語言,相信這樣的訓練過程,可以幫助我將經驗的意義看得更透徹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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