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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當你發現自己有某方面的才華時,
你可能會為此練習到指頭流血、眼睛脫窗,
每次練習都像是一場完美的演出,就算沒人欣賞,你仍會樂此不疲,
閱讀和寫作就像學樂器、打棒球、練短跑一樣,
同樣都要努力的練習,
我建議每天至少要花四到六小時來閱讀和寫作……
持續的閱讀,在不知不覺中可以引導你進入一個渴望寫作的情境。」
——《史蒂芬.金談寫作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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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hlee02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