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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曾野綾子
譯者/姚巧梅
出版/天下雜誌;20118月第一版第一次印行

【書摘】
有錢沒錢對人都是一種束縛。 邱永漢 先生曾說過,有點小錢的小市民最幸福。我認為這真是句至理名言。生活過得還可以,今天想吃鰻魚啦,或是有點想來個溫泉旅行啦,大致都能如願,這就是至高的幸福。

我認為所謂屬於自己的財產,其多寡端視刻骨銘心的人生體驗有多少。年輕時,即使碰到困難仍能不逃避且正面迎擊,那麼所吃的苦、所流的淚,所體驗到的悲傷,一定會讓他成為一個有智慧的老人。

如果讓身體不好的老人勞動,當然太殘忍了。但是,讓健康的老年人勞動並沒有什麼不妥。我贊成人一直到往生以前,無論在勞動、遊玩、學習等各方面,都應維持平衡持續地做下去。聽到「別被年紀限制住了,請多勞動」這種建議,有人不高興,也有人開心,而聽到這句話以後,老人做出的反應,足以測量出他的健康指數。

一個人如果始終站在付出的立場,那麼顯然那個人直到去世前,都處在壯年的狀態。即使成了必須包尿布、鎮日躺在床上的老人,如果仍能對著照護自己的看護道句「謝謝」,等於是對照護自己的人付出喜樂,而人最終能給予他人最美好的事物,就是往生時的臨終風範。現在的孩子們不太有機會學習死亡這件事,但只要讓他們有機會目睹,也算是件了不起的大事,也有那種死後願意捐贈內臟及大體的人。我認為,老人的外觀不論有多老態龍鍾,懂得付出的人,即使在人生的最後階段,都可以說仍然站在人生最重要的第一線。

我想雙親對孩子所能做的大事之一,就是高明地做到徹底放手。為人父母盡心盡力教育子女,最終目的還是希望能在子女長大獨立後,不著痕跡地功成身退。對於經常希望別人心存感激、要求對方承認受到好處的一般人際關係而言,這樣做真是強人所難。不過所謂父母的愛,本來就應該是無私、不求回報的。

親子之間,謹慎、慰勞、應對得體仍有必要。但這也不表示正式的親子關係就應該生疏。如果做父母的願意說:「百忙中抽空探視,辛苦了。」或者為人子女願意美言:「您雖然年紀大了,但神情還是這麼的明朗,您很努力呢。」多表達這種感謝之情與尊敬之意,才是成熟的親子關係。
為人兒女者,不能以為是親子就不需花心思搭理父母;而為人父母者,當然也不能因為在孩子面前,就毫不顧慮地表現自己的弱點。

孤獨在本質上,絕非憑靠他人就能夠受到撫慰。友人和家庭確實會讓自己的心靈感到熱鬧,但是,真正的孤獨是連朋友、雙親、配偶,也無法救贖的。人無論面對別離、疾病、死亡,都只能靠自己一個人忍耐,除此無他。

一言以蔽之,老年的工作就是忍受孤獨。然後,在只有孤獨才得來的時間中,去發現自己。自己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?如何活過來的?有什麼意義?發現這些事情後再死,才稱得上達成人生的目的。
包括我在內,幾乎所有人都過著「微不足道的人生」。然而,是否能從那平庸中找到偉大的意涵,正是讓自己的人生是否成功的關鍵。

年紀大,實在是件好事。就算要去的是稍微危險的地方也無妨。反正已接近死不足惜的年齡了,所以心情都能維持安穩平靜。而幼童還是別在年幼時死去。至於壯年人,有家要養,最好別冒險,例如孩子還沒大學畢業,或雖大學畢業但還沒結婚。但是,責任已了、毫無後顧之憂的老人,即使冒大險也無妨。冒險不是青年與壯年的專利,而是老人的特權。

如果認識死亡,那麼,死前想做的事勢必清晰無比。也許有人希望在死以前能吃紅豆大福麻糬吃到撐,也無所謂。總之,先清楚地找到死前想做的事,然後朝目標邁步向前,直到有一天時間用完了,死了。每個人大致如此。不同的是,曾做過好的事情、有趣的事情、令人敬佩的事情的人,我相信這種人的內心深處,理應都持續地意識到死亡。

常記得過去曾經歷過的美好快樂的事,並與那種充實感共生,這樣就很好了。反正已度過有趣的人生,什麼時候死都可以瞑目了,能這麼想就好。當無法正式地做禱告時,僅需向神感謝,說句「感謝讓我活到今天」就足夠了。
每天認真地觀照自己的內在,之後,無論何時、發生什麼變化,相信皆能欣然接受。

我對身後之事完全沒有任何指望,甚至覺得連葬禮都可以免了。趁肉體消失不見的機會,讓所有的存在都消失,是最好不過的了。不露聲色地消聲匿跡,是死者對這個社會最高的禮儀。

沒有比後代子孫圍著財產爭奪更可悲的事了。當我聽說無論留下的財產多寡都會造成紛爭這類人間瑣事後,不免覺得事先擬妥遺書是義務之一。因為就算父母僅留下一套大島綢和服,但如果有幾個孩子的話,仍會相互爭奪。清楚地事先說好:這份給長女、這份送次女,確實地分配遺物後,其他的東西全丟掉或賣掉。至於賣掉的現金該如何依照繼承人的人數平均分配,都應釐清。不留任何禍根,事先做出決定才妥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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